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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約屬於整個交易流程中第三重要的事情了(最重要的當然是要先有自己喜歡的車子和喜歡的價格啦)

 

基本上前一篇關於買方交付訂金這種事中的各種備註和注意也都是需要在合約上寫明清楚

一般來說,中古車買賣的合約有好幾種,基本常見的就是 行政院所推出的定型契約,其他還有廠商販售整本可複寫的制式合約書。

 

但無論是哪種契約,基本上寫的都是一個通泛的條例,如果有額外各種細節,雙方在簽約之前都已經討論好了,那麼就在合約可備註的空白部分一條一條註明。

 

畢竟合約是保障買賣雙方的,為了避免事後糾紛,或是有了糾紛需要調解時,白紙黑字的合約內容都可以幫助雙方釐清責任。

也因此更需要慎重的看清楚,並雙方有了共同認知之後,再來簽名完成整個合約流程。

那麼,甚麼叫各種細節呢?其他例子會在後文提出,這邊先講個幾點。

 

例如你在試車中發現有車輛需要維修的地方,或是已經決定要買,但希望能送幾個配件等等,都不能只是口頭上講

而是將雙方討論好的協議一一寫在備註上面。

 

舉例:你發現了行駛途中底盤有異音,你覺得只要對方處理好就可以接受這台車。賣方也答應說會維修好

如果只有口頭上答應,你也在合約簽名並將證件交給對方辦理過戶。

但等到牽車的時候卻發現根本沒有維修或是沒有處理好,但對方已表明不願處理,合約上因為沒有寫明所以也無法爭辯。

這時候也只能摸摸鼻子然後默默將車行列入黑名單,或是花時間去消基會等等處理,還不一定能夠圓滿。

當然,也可以說請對方維修好後再讓你過來試一次車,但心裡已經覺得這台車適合自己,如此又一來一往花費時間油錢試車,大概也會覺得有些麻煩吧?

 

所以一般這種情況阿旭在跟對方說好之後,我都會在備註欄說:賣方已經答應買方處理好底盤異音。

如此對賣方才是有一個好的保障

 

其他諸如說答應贈送行車紀錄器或是保固等等,在簽約的時候也都要一併寫上去,給予買方保障同時也避免了後續糾紛。

 

那麼,簽約細節中,還有其他要注意的地方嗎?

最基本的自然就是看清楚雙方協議的價格,同時注意除了車價以外,過戶所需要的規費保險和稅金是有賣方一併處理,還是由買方看單據付錢處理,並請對方將行照或是牌照登記書拿出來,將車牌號碼、車身號碼或是引擎號碼一一比對仔細之後,再來簽約。

 

如果要更小心仔細一點就是拿著一邊和車輛上的引擎與車身號碼比對,確定簽約的就是你已經試過的這台車之後,再來簽名。

 

其他還有交付尾款的時間,如果你本身是用現金或是想利用車貸的就沒有什麼疑慮,但你本身如果想利用信貸來購買車輛,但又還沒有辦理的時候,自己就需要斟酌情況和賣家討論時間,避免交付尾款的時間到了,你卻還拿不出錢,所以就算違約被沒收訂金或是根據合約求償等等,那就得不償失了。

 

此外,一般合約上都會有一個交車時間,這個是等過戶完,正式交到你手上由你開車離開的時候,在來寫上時間,這表示交車之前如果有造成的違規或是刑責等等都與你無關

畢竟一般過戶後到交到你手上,除非你時刻都跟著,不然一般都會有一個空窗期,這也是對雙方一個釐清責任的保障。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關於事故車的認定與簽約注意事項。

相信每個人都不想買到事故車,事故車最通泛的認定就是車輛本身受過撞及變形,而重大事故則是引擎、變速箱或是大樑主體結構受過撞擊損壞等等。

這是節錄至行政院版本關於重大事故認定:

第六條(影響車況重大事項之告知) 一、曾否發生重大事故:

□ 否,

□ 是,受損狀況____ _

□ 不知

所謂『重大事故』,係指車輛發生事故致汽車之引擎、變速箱、懸吊系統或車體主要結構(如大樑、門柱、底盤、車頂)受損或發生其他重大損壞亦即車輛受損係在「車門柱、水箱上支架、水箱下支架、劍尾、內龜前板、戶定內板、戶定外板、後內龜板、後尾板、備胎中心螺絲外側後廂底板」範圍內者。

但如果是上述以外的板件有更換過是否算事故車呢?

例如車門更換過,這就是非原板件,但其實沒有傷到上述所說的主體結構,也不算重大事故。

雖然就內行的人來說,知道這個其實沒甚麼,但對一般消費者多少還是會介意和擔心吧

除此之外市場上原板件和非原板件本來就有價差,所以誰都不想用原板件的價格買到非原板件的車輛。

因此在簽約時就需要特別注意,因為合約上一般都只是保證非泡水與重大事故,如果是其他板件受過撞擊更換的,且已經被告知過的,最好也一併寫在合約備註上比較保險。

阿旭身邊之前就有一個例子,因為阿旭這邊沒有朋友要的車子,所以朋友最後跑去找其他車行買車,簽約時車行告知左前和左後有過撞擊非原板件,主體大樑結構沒事,所以非重大事故車,

 

但事後才發現右邊的兩個板金也有更換過,而車行沒有告知,那時候還沒有交車和過戶,但朋友心裡還是覺得卡卡的不想要車了,問我該怎麼處理,但也因為簽約時有備註,所以後來還算是圓滿。

 

所以依照阿旭的習慣,如果可以保證原版件,都會在備註上寫說賣方保證原版件,或是寫說已告知買方左前和左後受過撞擊更換等等,以保證雙方的權益。

 

以上,就是我想到的簽署合約該注意的地方,當然,只要是簽約的時候,就不要嫌麻煩,最好一條一條的看清楚,有甚麼想法就提出來討論,對雙方才是好事。

也希望中古車界的風氣可以越來越好,重新建立買賣雙方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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